男子找人持棍打情敌获刑3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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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找人持棍打情敌男子获刑3年

  北京晨报讯(记者颜斐)见他人追求自己的女友,陈某遂召集十人持棍将“情敌”等六人打伤。无力赔偿脱逃后,陈某乘坐高铁时被警方查获。近日,通州法院以聚众斗殴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,并赔偿六名被害人损失10万元。

  事发前,陈某发现蒋某追求自己的女友而与其发生口角。2014年5月的一天凌晨,双方相约到通州区某歌厅路边,陈某纠集十人持木棍将蒋某等六人打伤,其中三人轻伤三人轻微伤。陈某归案后当庭认罪,称对方挑衅在先,后他想与对方当面讲清楚,一时冲动打起来。经法院调解,陈某与蒋某等六人达成赔偿协议,赔偿众人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,六名被害人对陈某表示谅解。法院认为,陈某纠集他人结伙持械斗殴,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,应依法予以惩处。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,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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