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网讯(记者 夏方海 通讯员 杨帆 陈璐)近日,就今年6月受理的保山市隆阳区棚户区改造引发的行政征收补偿102件系列上诉案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当地开庭。同时,该院还以该系列案件为切入点,召集有关行政机关就诉源治理进行座谈,旨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,有效推动行政审判工作重心下移,就地解决纠纷,方便当事人诉讼。
座谈会上,云南高院通报了近两年涉保山市两级政府的二审案件情况、征收补偿系列案在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分析了政府败诉的原因以及裁定案件反映出的社会风险隐患。建议保山隆阳市区两级政府规范行政执法,与法院共同探索就地化解纠纷、非诉讼解决纠纷、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,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。
今年以来,云南高院对就地解决行政争议、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、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增量做到四个“坚持”。行政机关要做到严格执法,司法机关要做到公正司法,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双向沟通,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产生。
人民法院解决纠纷是手段,关键在于化解社会矛盾。法院与政府应协同探索源头治理方式、共同协商化解矛盾,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案件增量,共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。
此外,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共同责任,并以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为共同目标,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,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,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。
云南高院行政庭负责人,保山市、隆阳区两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、保山中院行政审判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。